婷姐 发表于 昨天 08:29

海棠作者被捕,耽美创作频繁涉刑出路何在?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一个13万流水的作者,罚金按一倍算,就是26万,再加上律师费、(前往安徽应诉的)往返路费……真的是天文数字了。这还是流水小的”。读者晨晨忍不住感叹,“她们只是一群二十多岁的、生存艰难的女性,她们又不是印钞机……”
看了一下,其实总体用户还是大陆用户。充值都是通过淘宝委托人去充值到台湾网站,所以法律上这种做法虽然有钓鱼嫌疑,但是仍然是可判的。
大家注意安全,尽量别去碰一些擦边球。
我一直觉得做外贸还是不错的,尤其是英文类网站,但是英文类网站还是要注意法律风险,不要去碰政治类话题。

浅生 发表于 昨天 08:30

所以后续国内做采集、小说采集以及其他涉及版权、黄赌毒以及仿牌、侵权的,后续肯定会收到法律打击。

我觉得今年更多机会在于:
1 国内的供应链,通过商城和其他方式,用独立站的方式,用类似小红书等软文体验方式吸引国外客户。
2 建立国外自媒体平台搭配商城,积累私域用户。
3 短视频现在积累客户慢,所以需要我们稳定收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去做一些精品视频。

浅生 发表于 昨天 08:30

没看过 可

Crystαl 发表于 昨天 08:31

头一次知道

独家记忆 发表于 昨天 08:31

不过确实bt,女作家写男男恋爱,颠覆三观,害。

浅生 发表于 昨天 08:32

***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Crystαl 发表于 昨天 08:32

不管是什么内容都要注意不要侵权。

Crystαl 发表于 昨天 08:33

毁三观南通文,就该死

浅生 发表于 昨天 08:33

把自己的低俗趣味,变成谋利的工具,恶意传播,祸害他人,抓的不亏

婷姐 发表于 昨天 08:34

***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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