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泉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政委李园春(副处级) ●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的节假日期间,李园春先后多次违规使用该局公车往返于泉州市区、惠安两地办理个人事务。此外,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主持分局工作的李园春违规决定向该局民警和文职人员发放补贴81.46万元。 ●处理:2017年10月,李园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洛江区审计局局长尤泽坤 ●问题:2017年春节前,尤泽坤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2张购物卡,价值共计2000元。此外,尤泽坤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7年8月,尤泽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晋江市西园街道烧厝社区居委会委员、妇女主任赖联华 ●问题:2017年4月,赖联华为其子举办婚宴,宴请63桌。次日,赖联华为其孙子举办周岁宴,宴请35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处理:2017年8月,赖联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驻福建省国资委纪检组: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丹峰 ●问题:2016年春节前,罗丹峰送给刚退休不久的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廉某某1万元现金。2015年6、7月间,罗丹峰收受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总经理陈某送的当年新款黑色苹果6手机一部。 ●处理:2017年10月,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给予罗丹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2017年12月,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罗丹峰行政降职处分。 ●单位:福建闽都置业发展公司 ●问题:2015年至2016年,福建闽都置业发展公司擅自提高公司领导班子薪酬发放标准,多发放薪酬31.5364万元。此外,2016年2月,该公司通过给2名员工多发放奖金的方式套取资金8.4947万元用于冲抵购买酒茶款项。 ●处理:2017年11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纪委给予该公司副总经理金爱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公司总会计师邱先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公司总经理罗辉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所得。 ●人物:福建星联汽车配件开发公司技品部经理助理刘振忠 ●问题:2015年3月,刘振忠与公司其他三名同事接待新龙马车型零件供应商浙江台州市准星模塑有限公司人员到福州宝龙AGOGO自助卡拉OK场所娱乐,消费2135元。 ●处理:2017年11月,福建星联汽车配件开发公司对刘振忠进行诫勉谈话处理,责令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娱乐费用。 荔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党日 ●问题:2013年10月至11月间,陈党日擅自用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下拨的工作经费15555元购买香烟,用于该村项目征迁工作接待使用。 ●处理:2017年9月17日,荔城区西天尾镇纪委给予陈党日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拱辰中队中队长林洪 ●问题:2017年2月22日、3月14日、3月31日,林洪先后三次利用自己持有的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使用该公务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5453.64元。 ●处理:2017年12月15日,荔城区纪委给予林洪党内警告处分。 秀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范青育 ●问题:2014年春节前夕,范青育在担任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他人送给的购物卡三张,价值共计3000元。此外,范青育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处理:2017年12月,秀屿区纪委给予范青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秀屿区前沁农场负责人蔡福章 ●问题:2014年至2015年,蔡福章在担任前沁农场负责人期间,前沁农场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贴、国庆卫生大扫除补贴等共计6100元。此外,蔡福章分别于2014年4月和2014年12月违规使用单位公款购买手提包各一个归其本人及农场财务人员使用,总价值1784元。前沁农场还存在超标准发放降温费、违规报销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东峤镇纪委给予蔡福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党支部委员魏金晃 ●问题:2013年和2014年,魏金晃在担任平海镇北峤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该村村民为请求其在自家建房审批一事上给予关照送给的0.6万元和硬壳中华香烟1条、茶叶1斤。 ●处理:此外,魏金晃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7年9月,平海镇纪委给予魏金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政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政和县教育印刷厂厂长许友菲 ●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5月间,政和县教育印刷厂先后多次以“管理人员考核奖”“征订会议参会补贴”“加班、值班补贴”“安全绩效考核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3.984万元。同时,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间,政和县教育印刷厂用公款购买香菇、茶叶、香烟等,用于日常接待及联系业务,共计5558元。以上开支经许友菲审批在县教育印刷厂账户支出。 ●处理:2017年12月18日,政和县纪委给予许友菲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人物:政和县石屯镇卫生和计生办公室驾驶员陈义亮 ●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时任政和县石屯镇人口和计生办公室驾驶员陈义亮先后多次违规驾驶该单位公车到邵武、武夷山等地办理私事,产生油费及通行费合计2060元。以上费用经时任石屯镇计生办主任郑妙山审核在该单位账户报销。 ●处理:2017年10月16日,政和县石屯镇纪委分别给予郑妙山、陈义亮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陈义亮退缴2060元油费及通行费。 漳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市安监局原驾驶员李希军 ●问题:经查,2016年,市安监局原驾驶员李希军负责管理、使用安监局的公务车辆。李希军多次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未按公车停放报备定点停放车辆。同时,李希军违规使用其管理的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名下的小车加油,共计571.57元。 ●处理:2017年8月,李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市国土局象湖国土所原所长卢建忠、干部苏松枝 ●问题:经查,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市国土局象湖国土所原所长卢建忠及干部苏松枝,隐瞒该所店面租金实际收入,截留租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30000元,两人各领取15000元。 ●处理:2017年11月,卢建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除所长职务;苏松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灵地乡卫生院原院长田振挺 ●问题:经查,2014年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灵地乡卫生院原院长田振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共计5000元。 ●处理:2017年9月,田振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大田县屏山乡玉屏村党支部书记陈进相、村委会主任陈其捷 ●问题:2014年3月,陈进相、陈其捷将2013年度无法报支的接待费用计29934元,采用虚列村道扩宽挖掘机台班费方式报账列支。 ●处理:2017年3月,陈进相、陈其捷均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的款项。 ●人物:大田县前坪乡下地村党支部书记林绍楼 ●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林绍楼多次购买土特产品共计10000元用于招商引资,并采用虚列购买办公用品方式在村财列支。 ●处理:2017年4月,林绍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的款项。 闽侯: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闽侯县林业局大湖林业站原站长肖家兴、职工罗兴清、王依木,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中心原主任李树、副主任叶聿茂,大湖乡岭头村党支部书记朱光等人 ●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福建永华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永杯在办理林权证、林权抵押贷款、申报农林等项目过程中,得到闽侯县大湖林业站、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中心、大湖乡岭头村干部的支持。为表示感谢,曾永杯多次委托大湖林业站原站长肖家兴,宴请提供帮助的相关人员并赠送礼品。其中,2014年下半年至2017年,在永华公司食堂多次宴请大湖乡林业站职工罗兴清、王依木、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中心原主任李树、副主任叶聿茂、大湖乡岭头村党支部书记朱光;此外,送给罗兴清、朱光、王依木、李树、叶聿茂等5人价值不等的礼品。上述6人还涉及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处理:经研究,2017年11月30日,闽侯县纪委给予肖家兴、罗兴清、王依木、李树、叶聿茂、朱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荆溪中队原副中队长洪力 ●问题:2015、2016年间,闽侯县荆溪珍辉工艺厂投资人陈香平为感谢时任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荆溪中队副中队长洪力在其违建厂房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多次向洪力赠送礼品及购物卡,价值2680元。洪力收下全部物品并用于个人消费。同时,洪力还涉及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处理:2017年12月15日,闽侯县纪委给予洪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光泽: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司前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赵荣 ●问题:2013年,陈赵荣将其私人四次到歌舞厅消费费用共计6040元,以公务接待用餐名义进行报销。同时,陈赵荣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 ●处理:2017年10月,陈赵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人物:李坊乡水工站负责人兼动(植)物疾控中心主任陈小平 ●问题:2013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陈小平从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中领取“津补贴”17000元,共计68000元。同时,陈小平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 ●处理:2017年11月,陈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邵武: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单位:邵武市洪墩卫生院 ●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洪墩卫生院院长郭华亲、副院长傅国安(非党)通过虚列会议套取资金7266元,用于冲抵洪墩卫生院违规公务接待费用。 ●处理:2017年12月,郭华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单位:邵武市大竹卫生院 ●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时任大竹卫生院院长兰志斌(另案处理)、副院长贺旭胜通过虚增租车服务经费、虚列乡村医生伙食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共计13524元,用于冲抵大竹卫生院违规公务接待费用。 ●处理:2017年12月,贺旭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沧: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何文章 ●问题:何文章在担任厦门市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和厦门市集美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在2005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先后6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共计人民币2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2年至2014年,何文章对下属陈志宏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且自身未能做好廉洁从政表率,导致陈志宏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何文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处理:2017年9月20日,何文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2万元。 ●人物:余才国 ●问题:现任厦门海投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建监理部经理的余才国,在担任天御花园(滨湖花园一期)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期间,于2008年至2009年,先后两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各5千元,共计1万元,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 ●处理:鉴于其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1万元,厦门海投集团纪委于2017年12月19日给予余才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万元上缴国库。 信息来源:福建新闻联播 值班编辑:叶许意 晋江经济报 戳下方标题 福建四地两会一波人事任命 含多名厅级干部 【新地标】占地相当于8个八仙山,晋江城市田园风光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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