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问题答疑
问:信息采集的对象有哪些?
答: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问:信息采集地如何选择?
答: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区划内同时设有市级以及区级的,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在市级或区级进行采集,建议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统一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业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问:信息采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会计人员在采集个人信息前应当先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
1.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大于10KB,小于20KB);
2.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可以是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或任命文件等);
5.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
6.其他附件扫描件或照片。
上传证明材料要求:格式为JPG、JPEG、PNG、GIF,除证件照外,其他上传附件大小应当小于200KB,宽高比例为:600*400像素。每一类证明材料只允许上传1张(一类证明材料中含有多张图片的,需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将所有图片拼接到一张图片后再上传)。上传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图像清晰。
问: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申请提交后什么时候审核?
答:信息上传后,归属地财政局会尽快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可在“信息采集”栏目当前处理状态查看。
问:已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密码忘记如何找回?
答:选择“信息采集”栏目,点击“忘记密码”,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后,点击“找回密码”,新密码将发送至邮箱,激活后即可登录。
如创建用户时邮箱地址填写有误,无法通过邮箱接收到新密码,请联系归属地财政部门进行重置,联系电话详见“四川会计服务”网首页“四川省管理机构联系表”。
问:如何查看是否完成采集信息?
答:选择“信息采集”栏目,登录后查看当前处理状态,显示“已办结”则审核通过已完成采集,显示状态为“待填报”、“退回”则表示未完成采集,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修改或完善。
问:信息采集已办结,如何修改信息?
答:点击“信息变更”栏目,登录后点击“新增申请”,修改相关信息后保存提交,显示为“审核中”则提交成功。
如点击“信息变更”提示“尚未完成信息采集或存在待处理的业务,无法信息变更”,请退出当前栏目,选择“继续教育”栏目,登录后查看是否有“新增”或“退回”的待处理业务,选中点击“取消申请”后再返回“信息变更”栏目。
问:继续教育栏目提示“尚未完成信息采集或存在待处理的业务,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答:选择“继续教育”栏目,办理状态提示“尚未完成信息采集或存在待处理的业务,无法继续进行教育”,请检查“信息变更”栏目中是否有“新增”或“退回”的待处理业务,选中点击“取消申请”后再返回查看。
问:如何申请省外调转?
答:点击“省外调转”栏目,登录后点击“新增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提交,显示为“审核中”则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