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终审败诉
3 月 25 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小米与前员工何某相关劳动争议二审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小米需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审法院认为小米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小米应继续履行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信息显示,何某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入职小米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小米认为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属合法。(IT之家)
信息显示,何某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入职小米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小米认为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属合法。(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