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BA的通知(马上来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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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BA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BA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BA工作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代BA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BA、变更BA、注销BA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BA。现将BA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BA必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BA手续,未履行BA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开发者需依法履行BA手续,未按要求履行BA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BA期限要求”)
二、BA期限要求
1、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BA后才可上架;
2、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BA,逾期未完成BA,平台将按照BA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三、BA指引
1、微信公众平台ICP代BA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平台
2、BA操作:请见文档小程序BA操作指引BA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若在BA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BA系统里的客服入口进行咨询。
微信团队
2023年08月09日
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BA的通知
一、BA必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BA手续,未履行BA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开发者需依法履行BA手续,未按要求履行BA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BA期限要求”)
二、BA期限要求
1、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BA后才可上架;
2、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BA,逾期未完成BA,平台将按照BA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三、BA指引
1、微信公众平台ICP代BA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平台
2、BA操作:请见文档小程序BA操作指引BA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若在BA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BA系统里的客服入口进行咨询。
微信团队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