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讨论过关于AI生成的作品,版权属于谁!
个人认为属于软件平台或,属于软件平台与生成人共同所有!
只有什么情况才完全属于同一主体呢?
那就是,生成人,用自己的技术,开发一款AI软件,并通过软件,生成出来的作品,这样的才完全属于生成人的版权!
很显然,这个原告,大有可能,AI平台,不是他开发的,用别人开发的软件,通过他的聊天回复生成的作品,不应该属于,生成人独创的版权!
软件平台没有授权他拿作品去维权,他是没资格拿别人共有产权的东西去维权的!
就拿这个辩论,去论证!
——————————————————————————————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拿别人的免费开源的程序,做了二次开发,能把这个软件说成是自己独创的软件么?
显然是不能的!因为,别人的免纽约时装周开源程序才是整个软件的主要程序,你二次开发的,只能算是被充的一些功能!
所以,你无权,拿别人的软件,去维权就是这个道理!